2013年5月13日地区中院检查组一行10人对我院2013年1至4月份所审结的刑事、民事、执行案件进行了执法检查,被评查案件47件,未发现审限、程序、实体、文书等方面的问题,较比去年有明显提高。通过这次评查活动,我院的案件质量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今年年初,我院为了提高案件质量,认真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是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使今年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由庄严院长任组长,各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并确立由院审管办负责活动的具体评查工作,从而确保活动深入、持续、扎实、有效的开展。院审管办先后对今年1至4月份审结的民事案件24件,商事案件16件,刑事案件4件,执行案件3件,共47件案件反复评查4次,共计评查案件188件次,做到了每案必查,并逐案填写评查表,做到一案一表,案案结论,在评查中及时与业务庭室沟通,制定整改方案,要求限时整改,并将评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领导小组。事实证明,通过我院开展的“案件评查活动”,案件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为今后继续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总结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庄严对评查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二是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小瑕疵问题,要求及时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三是要不断创新评查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积极整改,确保评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