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区法院成立审判管理领导小组强化审判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2-02-29 09:44:17
根据省法院《关于审判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地区中院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工作,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民法院成立审判管理领导小组。 该领导小组由副院长胡占军任组长,审监庭王欣慰为副组长,并设置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要求,确定工作责任,依托省院下发的“一个意见、四个规则”和中院制定的细则,细化操作规程,整章建制,抓好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各项工作部署。 我院设置审判管理领导小组将有助于强化审判管理和监督制约,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干警队伍素质,保障司法廉洁,为呼中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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