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区法院以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能力为主要目标,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效果为检验,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着力营造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切实为实现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解决经济纠纷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基本职责,也是人民法院为市场经济服务的基本途径。呼中区法院始终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及时处理民商事纠纷。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刑事审判中,依法严惩破坏森林资源及木材流通领域犯罪活动;依法严惩杀人、放火、抢劫等严重犯罪活动; 依法严惩少数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滥权渎职犯罪,保障经济社会稳定正常进行。二是在审判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促进辖区良好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的建立。年初以来,审理民商事案件144件,调撤率100%,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减少因判决引发的诉累。在审理呼中供暖公司和某招商企业取暖费纠纷一案时,加大调解力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撤诉方式结案,即保护了招商企业,又维护了林业局所属企业的利益。
二、走进重点企业,服务企业法律需求
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将把服务范围向事前和事后延伸,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方面,组织有经验的法官走访重点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切实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增强为经济发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年初以来,走访企业28家,分别建立了对接关系,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积极帮助企业构筑预防纠纷和防范风险的机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促使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大做强。
三、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向和原则
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2次,共发征求意见函130余份,召开当事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各种形式的座谈会2次,征求意见20余条,根据梳理情况,进行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共修订、制定包括《呼中区法院与企业共建制度》、《呼中区法院与企业联系制度》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5项48条。
呼中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做了大量的工作,二名同志被区团委命名为“优化经济发展先锋”的光荣称号,通过民主测评群众对法院服务经济社会的满意程度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