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呼中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对今天前来参加人民陪审员培训班暨任命仪式的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对这次被光荣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的16位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
大家都是各个部门和各个层面的思想政治过硬、道德品德良好和文化素质较高的同志,经过严格选任程序和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产生的。
2004年8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要求按照与审判员1:1选配人民陪审员,通过几年的实施发现,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比例非常低。分析其原因主要的陪审员数量不够范围不广所致,所以,2013年5月,最高院经全国人民常委会同意,出台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实施方案。我院法官13人,陪审员就要有26人,这次增加16人,就是在座的各位了。
各位陪审员:在今后参加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希望各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对合议的案件,在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上都要充分发挥作用,与审判人员取长补短,更好的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要充分发挥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加强民商事纠纷的调解力度,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和支持;
二是要充分发挥来自学校,了解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规律的优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做好庭审和庭后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三是要充分发挥拥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优势,为法官在办理劳动争议、医疗事故等纠纷案件中提供可行的专业知识帮助;
四是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守法意识,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
总之,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我国司法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司法民主原则的具体体现,对于坚持并全面落实审判公开,贯彻司法为民思想,确保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