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区法院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
发布时间:2014-09-15 15:18:28
呼中区法院民、商事案件审理树立调解优先、每案必调的理念,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取得成效。
为了做好诉讼调解工作,该院在内部建立分级分段调解制度,即:院长、分管副院长、庭长、承办法官分级调解和立前、审前、审中分阶段调解制度。在外部借助当事人所在单位、社区、与案件有关的部门、当事人亲戚朋友等参与调解,积极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审结民、商事案件以调解和做工作撤诉占99%,不仅当事人省了心,也大大减少了上诉的数量,保证了案件质量,杜绝了新的上访案件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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