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5-07-30 10:50:47
呼中区法院民商事审判树立调解优先、每案必调的理念,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取得成效。
为了做好诉讼调解工作,先后制定了《呼中区法院调解工作制度》、《呼中区法院加强调解工作意见》、《调解工作流程管理》等制度,特别是在内部建立分级分段调解制度,即:院长、分管副院长、庭长、承办法官分级调解和立前、审前、审中分阶段调解制度。在外部借助当事人所在单位、与案件有关的部门、当事人亲戚朋友等参与调解。积极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截至目前,该院审结民商事案件以调解和做工作撤诉占96.55%,实现了调撤率在较高位置运行的态势,减少了上诉案件数量,抑制新上访案件,有效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