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区人民法院开展危险驾驶案公开审理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8-01-23 11:23:11
23日上午,呼中区人民法院对张某、田某、苏某危险驾驶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邀请社会群众及检察院干警旁听庭审,警示大家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经检测,3名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均超过80mg/100ml,已经达到了危险驾驶罪的入罪标准。其中,张某血液酒精含量超过440mg/100ml。经判决,张某等3名醉酒驾驶被告人以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拘役3-6个月,并处罚金5000-10000元不等。
近年来,呼中区人民法院审理危险驾驶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一方面因酒后开车人数增多,另一方面由于公安机关加大了对危险驾驶类案件的查处力度。
在此,呼中区人民法院提醒广大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害人害己,珍爱生命,以此为鉴,为呼中区营造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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