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方式,对简单民商事案件进行诉前解释工作,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成功处理了许多矛盾,节省了诉讼资源,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2018年8月30日,呼中区法院接待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2010年4月林某购买王某棚改房一户,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13年9月林某又将此改造后房屋卖于邵某,由于林某购买时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房屋所有人依旧是王某,在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时王某不予配合,经过多次沟通无果后,邵某无奈来到呼中区法院准备对林某与王某就房屋产权提起诉讼,在立案过程中工作人员认为此事可以通过诉前调解解决,遂向原告邵某介绍了法院诉前调解的基本情况,再征得邵某同意后开展了诉前调解工作。
接到案件后,呼中区法院副院长胡占军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综合法律规定和人情事理及判决可能产生的结果,努力向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希望双方能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争取此事的圆满解决,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交流,双方当事人就房屋产权变更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当日履行终结。
诉前调解不仅能够帮助当事人快速地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也节约了诉讼成本,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工作压力,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