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区人民法院对“老赖”采取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2018-12-14 10:36:29
呼中区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新进展。依法用足强制措施,集中时间、力量、手段,对拒不履行得“老赖”,实行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拘留,同时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5年4月19日,刘某向张某某处借款0.5万元,到期后仍未偿还。张某某诉诸法院,主张借款人刘某履行还款义务,但法律文书生效后,刘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得义务。
2018年12月13日上午,本院执行局做出对刘某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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