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内设机构设置模式和人员配置方式,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呼中区法院努力推进落实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全面部署
呼中区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央、最高法及省高法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李子鹏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改革方案,为扎实推进呼中区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是及时汇报,协调沟通,争取支持
李子鹏院长代表呼中区法院向呼中区党委、政法委汇报了内设机构改革的设置情况,阐明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听取区党委、政法委对于此次呼中区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与区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同时得到了呼中区人大、政协的支持。
三是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推进动员会
在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中,呼中区法院坚持政治引领,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并组织全院干警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推进动员会,会议指出,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看待这次改革。扎实推进呼中区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着力优化审判资源,科学设置审判配置,整合完善后勤保障,实现现有审判资源的重组和优化,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对简化办案层级,落实司法责任制具有重要意义。二要迅速适应转变,保持改革定力。以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精神,不断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以更有力措施推进改革。三要明确要求、严肃纪律,确保这次改革顺利推进。对于人员调配,每位干警都要讲党性,讲大局,讲组织原则,讲组织纪律,保持健康平和的心态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四是贯彻精简效能,科学合理配置
呼中区法院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合理调整内设机构。将原三定方案中9个内设机构调整为5个内设机构,将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办挂靠)、纪检监察室(与审判监督庭合署办公)整合为综合审判庭,立案庭更名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政工科(研究室挂靠)更名为政治部,办公室(法警大队挂靠)更名为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挂靠),执行局不变。
下一步呼中区法院将以完成人员调配为机构改革工作的主要目标,贯彻精简效能、服务审判、依法设置、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对人员岗位进行优化调整,保证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