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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中区法院召开年度第三次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10-29 09:13:44





    10月28日,呼中区法院召开年度第三次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邀请了教育系统、企业职工、社区工作人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居民群众等代表30余人参加。

    发布会上,呼中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占军向大家通报了呼中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关于非法捕杀野生白腰朱顶雀案详细情况,白腰朱顶雀又称“苏鸟”,“苏鸟”虽是一种常见的野生候鸟,但早已经被国家列入“三有”鸟类保护名录,庭审查明:费某某以食用和买卖为目的,使用“粘网”等猎捕工具,非法猎捕已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白腰朱顶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依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格评估办法》(国家林业局第46号令)第二条、第四条之规定,结合《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格标准目录》和《呼中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定结论书》,按其基准价值300元/只计算,费某某非法猎杀白腰朱顶雀530只,应依法支付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保护鸟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5.9万元。

    本次新闻发布会重点阐述了该案审理的社会意义,并就本院今后如何审理好此类案件向与会人员作了介绍。法院审理非法捕杀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就是通过法律武器保护好自然生态平衡,召开此次新闻发布会旨在通过这起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宣传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过此案引导社会大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和提升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同时调动全区各界积极参与公益诉讼活动。

    之后,大家围绕审理该案件的实际意义、公益诉讼案件特点及如何提起公益诉讼等问题进行了提问,胡占军分别回答了他们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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