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存在困难。为更好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时减少当事人出行,建议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优先选择网上立案和12368诉讼服务平台,足不出户完成立案、联系法官等诉讼事项。
一、诉讼案件网上立案
网上立案是指当事人或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互联网登录黑龙江诉讼服务网或者通过手机登录黑龙江移动微法院的网上立案模块,向受诉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审核材料后认为符合登记立案条件,依法予以受理的一种立案方式。
网上立案模式:百度搜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登录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点击黑龙江诉讼服务网→点击网上立案。
小程序立案模式:打开微信→登陆后点击页面下方的“发现”板块→进入该板块后,点击“小程序”→搜索“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并点击进入。
两种网上立案模式都需要您按照系统操作提示逐步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身份验证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将起诉状和当事人身份证明、证据等图片一一上传,目前网上立案仅针对一审民商事案件。
二、联系法官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要诉讼咨询或联系法官,建议优先通过12368司法热线办理。手机或固话均可拨打,按照提示音选择您要办理的事项。
三、可延期审理的情形
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四、执行案件立案
呼中区人民法院建立执行应急指挥值班制度。疫情防控
期间,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人员控制等工作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敬请谅解,执行案件若执行期间未届满,建议暂缓申请执行。
五、诉讼咨询
呼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咨询电话:0457-3438126。
以上事项请您积极配合和理解。
呼中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