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作为人员流动频繁、容易聚集的场所,请您在必须来院办理相关事项时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安检人员做好测温、扫码、登记、全程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您利用以下方式进行网上立案。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呼中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开通网上立案、12368诉讼服务平台,请您尽量选择“无接触”方式进行诉讼活动,现将相关立案办理流程告知如下:
为了提高您的立案成功率,建议在进行网上立案前先咨询我院立案所需材料。
①百度搜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登录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点击黑龙江诉讼服务网→点击网上立案。
②打开微信→登录后点击页面下方的“发现”板块→进入该板块后,点击搜索→点击“小程序→搜索“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并点击进入,进行实名制认证后按提示进行立案操作。
③不便网上立案的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选择邮寄立案,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民法院
收件人:立案庭
联系电话:0457—3438126
您也可以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平台对诉讼事项进行咨询。
如果您来自中高风险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参加庭审,视案件审理需要,您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呼中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