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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民法院 印发《呼中区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破产案件折抵案件比例机制(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5 09:38:46


    呼中区人民法院各部门:

    现将《呼中区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破产案件折抵案件比例机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呼中区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人:王晓宇,联系电话:13339371713.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8日

    呼中区人民法院

    办理破产案件折抵案件比例机制

    (试行)

    为了客观评估本院各业务部门办案数量,在借鉴省法院《办法》、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参考我院目标任务考核相关规定,拟采用以一件简易程序民事案件作为标准,根据诉讼程序对案件分类,并对案件类型及审理中出现的可能增加审理难度、影响法官工作量等特殊情形对破产案件进行设定系数,通过案件系数把破产案件进行折抵,最终达到对各业务部门办案数量统一标准客观核算的目的。

    一、案件类型

    破产案件。

    二、案件系数

    简易程序民事案件1件折抵1件;

    简易程序破产案件1件折抵10件;

    普通程序破产案件1件折抵15件(破产合议庭组成人员,每办理1件折抵10件);

    三、加权系数

    卷宗册数超过5本,每增加一册另加0.5件。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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